北京去年共追回在逃人員32名 追贓金額1000餘萬元

原標題:北京去年共追回在逃人員32名 追贓金額1000餘萬元

編者按:2017年以來,按照中央紀委和中央追逃辦統一部署,北京市將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納入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內容,交出瞭一份亮眼的成績單。5月14日,《中國紀檢監察報》頭版以《監察體制改革為追逃追贓註入強勁動能—— 北京追逃人數、追贓金額實現歷史性突破》為題,報道瞭北京市推進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實踐探索情況。敬請關註。

“通過監察體制改革,北京市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力量強瞭,機制順瞭,信心足瞭,士氣旺瞭,成為彰顯改革成效的亮點之一。”在近日舉辦的全國追逃追贓工作培訓班上,北京市推進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實踐探索,贏得瞭學員們的點贊。

2017年以來,按照中央紀委和中央追逃辦統一部署,北京市將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納入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內容,交出瞭一份亮眼的成績單——2017年共追回在逃人員32名、“百名紅通人員”1名、“紅通人員”3名,追逃人數是2016年總數的2倍多,追贓金額1000餘萬元,凍結涉案房產28套,追逃人數、追贓金額及凍結涉案房產套數實現歷史性突破。今年1至4月,全市共追回在逃人員10人,開局良好。

協同作戰,織密“天羅地網”

“崔某在山東省濟寧市被抓獲!”1月25日,正在休假的北京市東城區紀委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幹部趙陽接到電話後,立刻停止休假投入工作。這個他“最熟悉的陌生人”,8年之後終於露面瞭。

8年前,在北京市原崇文區房地產經營管理中心下屬某公司做出納的崔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原崇文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同年3月,原崇文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崔某有期徒刑三年。上訴期間,因崔某懷孕,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在此期間,崔某潛逃,數年杳無蹤跡。

就在抓獲崔某的一個半月前,東城區紀委監委經過反復分析論證,將崔某列為重點追逃對象,協調公安等多方力量,加強重點排查,特別是使用瞭人臉識別等新型技術手段。經調查發現,崔某潛逃山東後,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新身份證明,並在當地組建瞭新的傢庭。辦案人員迅速與崔某母親取得聯系,詢問相關情況,反復講解勸返政策,加大勸返力度。

一案八年,中途歷經原崇文區和原東城區兩區合並、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開等變革,案件承辦人也幾經更換,但追逃工作人員從未放棄。“正義與法律從不缺席,無論付出多少時間、多少代價,我們一定會將腐敗分子繩之以法!”案件主辦人、東城區紀委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幹部郭欣說。

追逃追贓不能紀委監委單打獨鬥,還要充分發揮各協作部門和“朝陽群眾”的作用。

外逃人員張某某曾擔任朝陽區地方稅務局某所協稅員。工作期間,她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偽造虛假繳稅材料,並擅自在征稅業務系統進行違規操作,造成國傢稅款損失共計500多萬元,並收取好處費50萬元。當張某某被立案傳喚時,她卻未出現。

專案組經過分析認為,張某某的孩子年幼,不會與傢人長期分離,很可能藏匿在北京。專案組發動其疑似藏身地周邊的群眾提供其行蹤,最終接到群眾舉報線索,稱張某某可能在其父母出行期間出現。專案組蹲守瞭約七八個小時,最終等到瞭張某某現身。

歸案後,張某某向辦案人員懺悔,“現在信息化這麼發達,不可能逃到哪去瞭。應該盡早面對,我現在想面對都晚瞭。”

一案一策,發力“精準追逃”

“回看在逃人員的人生經歷可以發現,一個接一個的錯誤選擇讓他們的人生軌跡發生偏航,而我們的努力就是幫助他們做一次正確的選擇。”北京市朝陽區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幹部、區追逃追贓專案組成員郭孟雄感慨頗深。回顧自己經手的案件,讓他印象最為深刻的是外逃18年的劉某某落網的情景。

劉某某出生於1971年,26歲在某信托投資公司做交易員時,通過非法手段私自以公司名義開設銀行賬號,先後挪用公司公款400萬元。事發後,他一逃就是18年。

“走訪劉某某父母傢那天,我們冒著雨在小區門口等瞭3個多小時才見到他們。經過溝通發現,劉某某前幾天還來過他父母傢。但他父母、妻兒始終被蒙在鼓裡,根本不知道他做瞭違法犯罪的事。”郭孟雄回憶。

此後,專案組緊緊扣住其父母是老黨員這一特點,決定對其父開展政策宣講,耐心地宣傳政策,取得瞭良好的效果。去年8月30日,劉某某在84歲老父親的陪同下,來到朝陽區紀委監委投案。“老人白發申請越南商標蒼蒼,拄著拐棍走路顫顫巍巍,親手把兒子送來。”回想當時的場景,郭孟雄記憶尤深。

“我們為每個在逃人員量身定制追逃方案,有針對性地選擇追逃策略,堅持做到因案施策、一案一策,確保精準發力。”朝陽區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區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李英輝說。

北京市委追逃辦堅持一手抓個案、一手抓協調,以追人為核心,聚焦重點案件,特別是“百名紅通人員”案件,加大協調督辦,將分散的工作力量有機整合,攥緊拳頭,雷霆出擊,形成強有力的戰鬥力,一批積壓多年的重點、難點案件得到有效突破。

在追人的同時也註重追贓。北京市通過凍結一大批涉案賬戶和資產,積極嘗試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切斷外逃人員“營養源”,最大限度為國傢挽回損失。

通過細致工作,今年3月1日,豐臺區紀委監委促使外逃澳大利亞的行賄人員李某回國投案自首。海淀區紀委監委在今年4月,連續將在逃12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辛某和在逃6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羅某成功勸返。

追防一體,紮牢“防逃籬笆”

“國傢監察委員會加強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這是監察法“反腐敗國際合作”一章中對監委職能的定位。

在北京,市紀委監委設立第十七紀檢監察室,專司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該市強化“防住一個就等於追回一個”的意識,下先手棋,打主動仗,積極推進“追防一體化”機制建設。

市委追逃辦印發《北京市關於“追防一體化”機制建設的實施辦法》,制定市區兩級聯動、專項行動協同、包案責任、防逃預警、分析研判、約談提醒及督導考核等10項機制,細化20項工作任務,將防逃工作與追逃追贓工作同部署、齊推進。

各區參照市委追逃辦做法,設立區委追逃辦,由區紀委副書記兼任追逃辦主任,區委組織部、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等部門作為成員單位,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統籌協調督促本地區的追逃防逃工作。

市直機關工委要求121傢委辦局機關黨委負責本單位的追逃防逃工作。市教育工委要求29所部屬高校和31所市屬高校指定專人負責追逃防逃工作,市國資委紀委要求59傢國企把追逃防逃工作作為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的重要內容。通過進一步整合資源,努力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內外協作的市區兩級追逃防逃協同機制。

與此同時,北京市著力推進市區兩級防逃預警機制建設。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機關在立案、初核或啟動紀律審查的同時,及時跟進有關收繳出國(境)證照、邊控、凍結資產等防逃措施,做到立案與防逃同考慮、同部署、同安排,防逃與追逃互相促進。一些單位延伸落實防逃機制,在嚴格監管處級及以上領導幹部的同時,擴大因私出境報備范圍,探索實現公職人員全覆蓋,特別是強化對管理人財物等關鍵崗位和重點領域監督的關口前移,動態分析所掌握的證照辦理、人事情況、資金流向等信息,提前采取預防措施,有效避免外逃情況發生。

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北京市共阻止21名有外逃嫌疑的黨員幹部出境,規勸1名私自出國滯留不歸的黨員幹部回國,並督促有關單位對責任人嚴肅問責。全市外逃人員從2015年2人、2016年1人,降到2017年的0人。

“北京市將一刻不停歇越南商標申請諮詢地推進追逃追贓工作,建立健全‘追防一體化’工作機制,積極探索符合首都特性的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模式,推動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向縱深發展。”北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張碩輔說。


原標題:北京去年共追回在逃人員32名 追贓金額1000餘萬元

編者按:2017年以來,按照中央紀委和中央追逃辦統一部署,北京市將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納入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內容,交出瞭一份亮眼的成績單。5月14日,《中國紀檢監察報》頭版以《監察體制改革為追逃追贓註入強勁動能—— 北京追逃人數、追贓金額實現歷史性突破》為題,報道瞭北京市推進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實踐探索情況。敬請關註。

“通過監察體制改革,北京市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力量強瞭,機制順瞭,信心足瞭,士氣旺瞭,成為彰顯改革成效的亮點之一。”在近日舉辦的全國追逃追贓工作培訓班上,北京市推進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實踐探索,贏得瞭學員們的點贊。

2017年以來,按照中央紀委和中央追逃辦統一部署,北京市將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納入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內容,交出瞭一份亮眼的成績單——2017年共追回在逃人員32名、“百名紅通人員”1名、“紅通人員”3名,追逃人數是2016年總數的2倍多,追贓金額1000餘萬元,凍結涉案房產28套,追逃人數、追贓金額及凍結涉案房產套數實現歷史性突破。今年1至4月,全市共追回在逃人員10人,開局良好。

協同作戰,織密“天羅地網”

“崔某在山東省濟寧市被抓獲!”1月25日,正在休假的北京市東城區紀委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幹部趙陽接到電話後,立刻停止休假投入工作。這個他“最熟悉的陌生人”,8年之後終於露面瞭。

8年前,在北京市原崇文區房地產經營管理中心下屬某公司做出納的崔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原崇文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同年3月,原崇文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崔某有期徒刑三年。上訴期間,因崔某懷孕,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在此期間,崔某潛逃,數年杳無蹤跡。

就在抓獲崔某的一個半月前,東城區紀委監委經過反復分析論證,將崔某列為重點追逃對象,協調公安等多方力量,加強重點排查,特別是使用瞭人臉識別等新型技術手段。經調查發現,崔某潛逃山東後,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新身份證明,並在當地組建瞭新的傢庭。辦案人員迅速與崔某母親取得聯系,詢問相關情況,反復講解勸返政策,加大勸返力度。

一案八年,中途歷經原崇文區和原東城區兩區合並、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開等變革,案件承辦人也幾經更換,但追逃工作人員從未放棄。“正義與法律從不缺席,無論付出多少時間、多少代價,我們一定會將腐敗分子繩之以法!”案件主辦人、東城區紀委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幹部郭欣說。

追逃追贓不能紀委監委單打獨鬥,還要充分發揮各協作部門和“朝陽群眾”的作用。

外逃人員張某某曾擔任朝陽區地方稅務局某所協稅員。工作期間,她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偽造虛假繳稅材料,並擅自在征稅業務系統進行違規操作,造成國傢稅款損失共計500多萬元,並收取好處費50萬元。當張某某被立案傳喚時,她卻未出現。

專案組經過分析認為,張某某的孩子年幼,不會與傢人長期分離,很可能藏匿在北京。專案組發動其疑似藏身地周邊的群眾提供其行蹤,最終接到群眾舉報線索,稱張某某可能在其父母出行期間出現。專案組蹲守瞭約七八個小時,最終等到瞭張某某現身。

歸案後,張某某向辦案人員懺悔,“現在信息化這麼發達,不可能逃到哪去瞭。應該盡早面對,我現在想面對都晚瞭。”

一案一策,發力“精準追逃”

“回看在逃人員的人生經歷可以發現,一個接一個的錯誤選擇讓他們的人生軌跡發生偏航,而我們的努力就是幫助他們做一次正確的選擇。”北京市朝陽區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幹部、區追逃追贓專案組成員郭孟雄感慨頗深。回顧自己經手的案件,讓他印象最為深刻的是外逃18年的劉某某落網的情景。

劉某某出生於1971年,26歲在某信托投資公司做交易員時,通過非法手段私自以公司名義開設銀行賬號,先後挪用公司公款400萬元。事發後,他一逃就是18年。

“走訪劉某某父母傢那天,我們冒著雨在小區門口等瞭3個多小時才見到他們。經過溝通發現,劉某某前幾天還來過他父母傢。但他父母、妻兒始終被蒙在鼓裡,根本不知道他做瞭違法犯罪的事。”郭孟雄回憶。

此後,專案組緊緊扣住其父母是老黨員這一特點,決定對其父開展政策宣講,耐心地宣傳政策,取得瞭良好的效果。去年8月30日,劉某某在84歲老父親的陪同下,來到朝陽區紀委監委投案。“老人白發蒼蒼,拄著拐棍走路顫顫巍巍,親手把兒子送來。”回想當時的場景,郭孟雄記憶尤深。

“我們為每個在逃人員量身定制追逃方案,有針對性地選擇追逃策略,堅持做到因案施策、一案一策,確保精準發力。”朝陽區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區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李英輝說。

北京市委追逃辦堅持一手抓個案、一手抓協調,以追人為核心,聚焦重點案件,特別是“百名紅通人員”案件,加大協調督辦,將分散的工作力量有機整合,攥緊拳頭,雷霆出擊,形成強有力的戰鬥力,一批積壓多年的重點、難點案件得到有效突破。

在追人的同時也註重追贓。北京市通過凍結一大批涉案賬戶和資產,積極嘗試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切斷外逃人員“營養源”,最大限度為國傢挽回損失。

通過細致工作,今年3月1日,豐臺區紀委監委促使外逃澳大利亞的行賄人員李某回國投案自首。海淀區紀委監委在今年4月,連續將在逃12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辛某和在逃6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羅某成功勸返。

追防一體,紮牢“防逃籬笆”

“國傢監察委員會加強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這是監察法“反腐敗國際合作”一章中對監委職能的定位。

在北京,市紀委監委設立第十七紀檢監察室,專司反腐敗商標在越南註冊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該市強化“防住一個就等於追回一個”的意識,下先手棋,打主動仗,積極推進“追防一體化”機制建設。

市委追逃辦印發《北京市關於“追防一體化”機制建設的實施辦法》,制定市區兩級聯動、專項行動協同、包案責任、防逃預警、分析研判、約談提醒及督導考核等10項機制,細化20項工作任務,將防逃工作與追逃追贓工作同部署、齊推進。

各區參照市委追逃辦做法,設立區委追逃辦,由區紀委副書記兼任追逃辦主任,區委組織部、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等部門作為成員單位,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統籌協調督促本地區的追逃防逃工作。

市直機關工委要求121傢委辦局機關黨委負責本單位的追逃防逃工作。市教育工委要求29所部屬高校和31所市屬高校指定專人負責追逃防逃工作,市國資委紀委要求59傢國企把追逃防逃工作作為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的重要內容。通過進一步整合資源,努力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內外協作的市區兩級追逃防逃協同機制。

與此同時,北京市著力推進市區兩級防逃預警機制建設。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機關在立案、初核或啟動紀律審查的同時,及時跟進有關收繳出國(境)證照、邊控、凍結資產等防逃措施,做到立案與防逃同考慮、同部署、同安排,防逃與追逃互相促進。一些單位延伸落實防逃機制,在嚴格監管處級及以上領導幹部的同時,擴大因私出境報備范圍,探索實現公職人員全覆蓋,特別是強化對管理人財物等關鍵崗位和重點領域監督的關口前移,動態分析所掌握的證照辦理、人事情況、資金流向等信息,提前采取預防措施,有效避免外逃情況發生。

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北京市共阻止21名有外逃嫌疑的黨員幹部出境,規勸1名私自出國滯留不歸的黨員幹部回國,並督促有關單位對責任人嚴肅問責。全市外逃人員從2015年2人、2016年1人,降到2017年的0人。

“北京市將一刻不停歇地推進追逃追贓工作,建立健全‘追防一體化’工作機制,積極探索符合首都特性的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模式,推動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向縱深發展。”北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張碩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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